*1条
在本公约中下列词语:
1、进口税”一词指与货物进口有关的关税和所有其他应征各税,包括所有对进口货物应征的国内税及消费税,但不包括数额与所提供劳务成本相当的劳务费,也不代表对国内产品的间接保护或为财政的目的所征收的进口税;
2、“暂准进口”一词指按本公约*3条所指各公约及进口国国内法规所订条款暂时免征进口税的进口;
3、“或过境”一词指货物按缔约一方国内法规所订条款从该方境内一个海关运至同一境内的另一海关;
4、“ATA单证册”(ATA系法文Admission Temporaire和英文Temporary Admission两词的**字母组合)指按本公约附件中的格式复制的文件;
5、“出协会”一词指经缔约一方海关当局核准得以在该方境内签发ATA单证册的协会;
6、“协会”一词指经缔约一方海关当局核准得以在该方境内为本公约*6条所指的款项提供的协会;
7、“理事会”一词指根据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设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所设的机构;
8、“人”一词,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指自然人及法人。
*2条
批准本公约*1条*5项所指的出协会时,特别要遵守的条件是ATA单册的定价与所提供劳务成本相当。
ATA单册代理
ATA申请
贸促会
上海申请ATA
申请展会ATA